|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25-18243 | 分 類: | 政府辦公室文件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7 月 07 日 |
| 標 題: |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5 年 07 月 07 日 |
| 文 號: | 鄄政辦發〔2025〕4號 | ||
| 內容概述: |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 | 效力狀態: | 有效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25-18243
- 分 類:政府辦公室文件
- 發布機構: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07 日
- 標 題: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5 年 07 月 07 日
- 文 號:鄄政辦發〔2025〕4號
- 內容概述: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
- 效力狀態:有效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鄄政辦發〔2025〕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經濟開發區、中藥材產業園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主 任:趙少林 縣政府副縣長
副主任:劉穎縣 文化和旅游局(縣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 楠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李向峰 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 媛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成 員:常忠陽 縣委統戰部副部長
許志浩 縣網信服務中心副主任
成 輝 縣委黨史研究中心副主任
陳 軍 縣發展改革局國防動員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王 瑾 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成員、教育督學
于瀅源 縣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魯華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王波縣 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宋 健 縣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皮學全 縣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任 峰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 曦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縣規劃服務中心主任
曹守強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鄄城縣分局黨組成員
苗慶軍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一級主任科員
劉昌國 縣交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呂興林 縣水務局四級主任科員
王 輝 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劉超群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俊鳳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文喜 縣文化和旅游局(縣文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志峰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良材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鄄城支局副局長
劉海清 縣消防救援支隊技術干部
朱建剛 鄄城縣武裝部副部長兼軍事科長
周朝紅 陳王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高 力 古泉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朱伯達 李進士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楊 超 什集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李 騰 紅船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宗 國 舊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董 釗 閻什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甘 露 箕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張 帥 董口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田孝真 臨濮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趙振東 彭樓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秦文才 鳳凰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梅 然 鄭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蘇 陽 大埝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王廣珍 引馬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陳 哲 左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陳思東 富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縣文化和旅游局,劉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文喜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協調機制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調整的,由成員單位相應崗位新任人員自行遞補并報協調機制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本縣文物保護工作的具體措施和實施方案。
(二)協調各成員單位之間的關系,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工作格局。
(三)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文物保護工作任務。
(四)加強對文物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各成員單位落實文物保護責任,確保文物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五)組織開展文物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文物保護相關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相關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文物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成員單位的密切配合。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形成文物保護工作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責任,落實措施。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文物保護責任,建立健全文物保護工作責任制,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確保文物保護工作取得實效。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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