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8X2/2022-00695 | 分 類: | 養老公共服務清單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3 月 31 日 |
| 標 題: | 鄄城縣2022年養老公共服務清單 | 發布日期: | 2022 年 03 月 31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鄄城縣2022年養老公共服務清單 |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8X2/2022-00695
- 分 類:養老公共服務清單
- 發布機構:鄄城縣民政局
- 標 題:鄄城縣2022年養老公共服務清單
- 成文日期:2022 年 03 月 31 日
- 發布日期:2022 年 03 月 31 日
- 內容概述:鄄城縣2022年養老公共服務清單
鄄城縣2022年養老公共服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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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服務項目 | 服務對象 | 服務內容及標準 | 責任主體 | 政策依據 |
1 | 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項目 | 特困老年人供養標準 | 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或其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分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各地按照“分類定標、差異服務”的思路,根據特困人員基本生活需求和照料護理需求合理確定。2021年度將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城市979元/月/人、農村732元/月/人;城鄉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員月照料護理標準分別為568元、284元、171元。 |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財政局 | 《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菏澤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菏政發〔2016〕41號)、《菏澤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全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菏政字〔2021〕17號)、《菏澤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全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 |
2 | 特困老年人供養方式 | 特困人員可自主選擇機構集中供養或在家分散供養的方式。 | 區民政局 | 《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菏澤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菏政發〔2016〕41號) | ||
3 | 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項目 | 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 | 60-99周歲低保老年人 | 對60-79歲、80-89歲、90-99周歲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別補助80元、100元、200元;在此基礎上,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級為2—3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體重度殘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發80元。 |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財政局 | 《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完善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菏民〔2018〕33號) |
4 | 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項目 | 為困難老年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 | 困難老年人 | 依據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評估結果,統籌現行特困人員供養、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等政策,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服務項目包括:信息化服務、家庭衛生保潔、生活用品配送、家電維修、助醫、餐飲配送等居家養老服務。 | 區和鎮兩級民政部門、區財政局 | 《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通知》(菏政辦發〔2020〕1號) |
5 | 為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 | 特困、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 | 為提升老年人安全保障水平并改善其生活居住條件,各縣區可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按照《無障礙設計規范》給予最急需的適老化改造。 |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財政局 | 《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通知》(菏政辦發〔2020〕1號) | |
6 | 困難老年人基本生活、醫療救助 | 困難老年人 | 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保障范圍。發展老年慈善事業,發揮社會慈善在老年人扶貧濟困中的補充作用,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認捐、認助、認養孤寡和貧困老年人。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等重點救助對象中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等不同的救助對象發生的醫療費用,及時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并按照規定的標準和比例,給予醫療救助。 |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財政局、區醫保局 | 《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菏澤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全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菏政字〔2020〕9號)、《菏澤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 | |
7 | 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項目 | 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巡訪關愛 | 獨居、空巢、農村留守、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 定期組織巡訪工作,一般對象至少每月巡訪一次,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獨居等突出重點對象,加大巡訪頻次,細化關愛措施,防范和化解意外風險。 | 區民政局 | 《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通知》(菏政辦發〔2020〕1號) |
8 | 普惠型老年人服務和優待項目 | 百歲老人長壽補貼 | 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 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長壽補貼范圍擴大到80周歲以上老年人。 | 區衛健局、區財政局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的通知》(魯政發〔2011〕54號) |
9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 每年提供一次免費健康管理服務,建立健康檔案,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健康指導等。為社區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社區護理等服務。 | 區衛健局 | 《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的通知》(魯政發〔2011〕54號)、《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山東2017年版)》(魯衛基層字〔2017〕7號) | |
10 | 敬老月活動 | 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 組織開展走訪慰問困難老年人活動,發揮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城鄉基層社會組織的優勢,開展經常性為老志愿服務活動。 | 區衛健局 | 《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 |
11 | 普惠型老年人服務和優待項目 | 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 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 鄉鎮、社區醫生為老年人提供簽約服務,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健康綜合服務等三個方面。 | 區衛健局 | 山東省衛生計生委等七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和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實施方案》(魯衛基層發【2016】6號) |
12 | 老年人文體休閑優待 | 60周歲以上老年人 | 政府興辦或者支持的公園、景點免購門票;社會力量興辦的公園、景點,七十周歲以上的免購門票,不滿七十周歲的半價購票;免費進入公共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紀念館等場所;政府興辦或者支持的公共體育健身場所,按照時段免費或者優惠。 | 區衛健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體育事業發展中心等 | 《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 |
13 | 老年人生活服務優待 | 60周歲以上老年人 | 六十五周歲以上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不滿六十五周歲按照當地有關規定免費或者半價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 | 區衛健局、區交通運輸局 | 《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 |
14 | 老年人法律援助 | 60周歲以上老年人 | 老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侵害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申請獲得法律援助。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發揮人民調解化解民間糾紛的作用,組織、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及時化解涉及老年人的婚姻、繼承、贍養等矛盾糾紛。 | 區衛健局、區司法局、牡丹區人民法院 | 《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 |
15 | 普惠型老年人服務和優待項目 | 老年教育服務 | 60周歲以上老年人 | 鼓勵相關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或開展專項技能培訓;推動具有相關學科的院校開發老年教育課程;以讀書、講座、研討、參觀、展演、游學和志愿服務等多種形式,為老年人提供思想道德、科學文化、養生保健、心理健康、職業技能、法律法規、家庭理財、閑暇生活、代際溝通、生命尊嚴等方面的教育服務。 | 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衛健局 | 《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
16 | 老年文化服務 | 60周歲以上老年人 | 支持老年人開展文體娛樂、精神慰藉、互幫互助等活動,引導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開設老年閱覽區域,提供大字閱讀設備、觸屏讀報系統等。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 |
17 | 養老服務優惠扶持項目 | 養老服務資金安排 | 符合條件養老服務項目和機構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養老服務專項資金,各級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的比例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 | 區民政局、區財政局 | 《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9〕31號)、《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通知》(菏政辦發〔2020〕1號) |
18 | 養老服務機構獎補 | 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項目和機構 | 按照文件規定,發放一次性建設補助、開辦補助或運營補助,并根據補助政策及時調整。 | 區民政局、區財政局 |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養老服務業省級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民〔2016〕44號)、《菏澤市養老服務業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實施方案》(菏民發 〔2016〕45號) | |
19 | 養老服務優惠扶持項目 | 養老服務人才獎補 | 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人才 | 按照文件規定,發放一次性補助,并根據補助政策及時調整。 | 區民政局、區財政局 |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養老服務業省級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民〔2016〕44號)、《菏澤市養老服務業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實施方案》(菏民發 〔2016〕45號) |
20 | 養老服務機構稅費減免 | 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 | 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養老服務組織享受稅收優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標準收費。 | 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 《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 | |
21 | 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 | 老年人 | 新建城鎮居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老舊小區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按每百戶不少于15平方米的標準調劑解決。 |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菏澤市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菏政辦發〔2016〕22號)》、《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通知》(菏政辦發〔2020〕1號) | |
22 | 養老服務人才培訓 | 養老服務人員 | 將養老服務列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優先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將養老護理員培訓作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重要內容,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 |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財政局、區人社局 | 《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通知》(菏政辦發〔202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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