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23-16069 | 分 類: | 政策文件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5 月 16 日 |
| 標 題: | 【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改革完善急難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2 年 12 月 07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改革完善急難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23-16069
- 分 類:政策文件
- 發布機構:鄄城縣民政局
- 標 題:【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改革完善急難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2 年 05 月 16 日
- 發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07 日
- 內容概述:【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改革完善急難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改革完善急難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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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民政局菏澤市財政局
關于轉發魯民函【2022】32號改革完善急難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
各縣區民政局、財政局,市開發區、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中心、財政局:
為進一步規范臨時救助工作,強化臨時救助的時效性和有效性,充分發揮救急難作用,現將《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完善急難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三點意見,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落實。
各縣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健全工作機制,壓實屬地責任,強化責任落實,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政策措施,加快形成救助及時、標準科學、方式多樣、管理規范的臨時救助工作格局,切實筑牢社會救助體系的最后一道防線,維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
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和小額臨時救助鄉鎮(街道)審批制度是解決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強化兜底保障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改革完善急難型臨時救助制度的迫切要求。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已將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和小額臨時救助鄉鎮(街道)審批制度落實情況列入績效考核評價內容。各縣區財政、民政部門要督導鄉鎮(街道)落實好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和小額臨時救助審批制度,民政部門要進一步規范管理和使用臨時救助備用金,保證救助精準、及時。財政部門要根據民政部門定期統計的各鄉鎮(街道)臨時救助使用金額及時向鄉鎮(街道)補充撥付臨時救助備用金,對使用省級以上直達資金的縣區要逐級上報上級財政部門進行審批,做好資金撥付使用,保證資金不斷流。
鄉鎮(街道)、村(居)是主動發現困難家庭或個人的責任主體,各縣區要督導基層及時核實轄區內居民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幫助有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提出救助申請;在鄉鎮(街道)、村(居)發現或接到醫療機構等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報告救助線索后,應當主動核查情況,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協助其申請救助并予以受理。
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
2022年5月16日



魯公網安備371726020001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