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24-17736 | 分 類: | 政策文件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5 月 02 日 |
| 標 題: | 【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全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5 年 05 月 02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全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 |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24-17736
- 分 類:政策文件
- 發布機構:鄄城縣民政局
- 標 題:【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全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5 年 05 月 02 日
- 發布日期:2025 年 05 月 02 日
- 內容概述:【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全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
【轉載】菏澤市民政局 菏澤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全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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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屬名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根據《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健全完善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意見》(魯民〔2022〕56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提高全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從 2024年1月起,我市城市、農村低保標準分別在2023年保障標準基礎上提高7.8%、10%,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分別不低于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機構養育孤兒、社會散居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不低于城市低保標準的2.5倍、2倍確定,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標準按照社會散居孤兒標準提高額度同步等額增長,一、二級和三、四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分別按照不低于城市低保標準的20%和15%確定,一級和二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分別按照不低于城市低保標準的 18%和 15%確定。具體標準如下:
(一)城市低保保障標準提高到939元/月/人,人均補差提高到 564元/月/人;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提高到 761元/月/人,人均補差提高到 457元/月/人。
(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城市1221元/月/人、農村 990元/月/人;供養機構運轉經費為2640元/年/人,城鄉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員月照料護理標準分別為625元、313元、189元。
(三)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1878元/月/人;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2348元/月/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繼續參照社會散居孤兒標準享受基本生活費。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 1370元/月/人,
(四)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一二級提高到188元/月/人,三四級為 141元/月/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一級提高到170元/月/人,二級為 141元/月1人。
二、工作要求
各縣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協同配合,嚴格落實通知要求,要嚴格執行規定的保障范圍、標準、條件和工作程序,確保提標工作順利推進、救助政策及時落實,防止發生遲發、錯發、漏發等問題,要強化資金保障責任,及時足額安排提標資金,按規定將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減少資金發放中問環節,杜絕出現擠占、挪用、滯留資金等問題。保障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魯公網安備371726020001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