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1358/2024-01654 | 分 類: | 就業創業政策清單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6 月 13 日 |
| 標 題: | 【就業困難人員】穩崗就業政策清單 | 發布日期: | 2025 年 06 月 13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就業困難人員】穩崗就業政策清單 |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1358/2024-01654
- 分 類:就業創業政策清單
- 發布機構: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標 題:【就業困難人員】穩崗就業政策清單
- 成文日期:2025 年 06 月 13 日
- 發布日期:2025 年 06 月 13 日
- 內容概述:【就業困難人員】穩崗就業政策清單
【就業困難人員】穩崗就業政策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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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人群: | 新業態靈活就業人員和新業態平臺 | ||
| 享受條件: | (一)平臺范圍。菏澤市行政區域內,已進行工商注冊登記的電子商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外賣、快遞等新業態平臺或總部在外地,長期在菏澤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相關行業的分公司或辦事處。 (二)人員范圍。依托電子商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外賣快遞等新業態平臺靈活就業,辦理就業登記,且由符合上述條件的新業態平臺為其購買或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含意外傷害保險的商業綜合保險(以下簡稱意外傷害保險)的法定勞動年齡內從業人員 (不包括管理人員)。 | ||
| 政策內容: | 《關于印發《菏澤市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 | ||
| 補貼標準: | 對依托電子商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外賣、快遞等新業態平臺靈活就業且辦理就業登記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按照購買保險費數額的 50%給予平臺或個人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 100元,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不與其他職業傷害保險補貼重復享受。意外傷害保險一年為一個保險期,在同一個保險期內只能申請一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 ||
| 流程材料: | (一)補貼申請。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按年度申報撥付一次。對于在不同平臺就業的同一靈活就業人員的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次。 符合補貼申報條件的新業態平臺按當期參加意外傷害保險的人數填寫《菏澤市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申請表》 (附件 1)、《菏澤市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花名冊》 (附件 2),向平臺注冊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開戶銀行賬號;@商業保險機構出具的保險費收費發票和被保險人名單復印件;3新業態平臺企業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 (服務)協議。 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由所在新業態平臺代為申請,填寫《菏澤市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申請表》(附件 1)《菏澤市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花名冊》(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商業保險機構出具的保險費收費發票原件及復印件;3與新業態平臺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服務)協議證明;@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 ||
| 經辦渠道: | (二)受理審核。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收到補貼申請后對申請補貼人員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核,比對市場監管、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等相關部門(單位)系統數據,對申請人的申請條件(社會保險費繳納、工商登記注冊等) 進行審核,同時核實新業態平臺企業信息,確認補貼申領資格 (三)信息公示。對經審核確認符合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意外傷害保險補貼人員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個工作日(四)資金撥付。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平臺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相關補貼信息同步錄入“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 | ||
| 辦理期限: | 即時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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