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23-17074 | 分 類: | 優待政策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教育和體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5 月 16 日 |
| 標 題: | 鄄城縣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特殊群體優待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3 年 06 月 16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鄄城縣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特殊群體優待政策 |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23-17074
- 分 類:優待政策
- 發布機構:鄄城縣教育和體育局
- 標 題:鄄城縣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特殊群體優待政策
- 成文日期:2023 年 05 月 16 日
- 發布日期:2023 年 06 月 16 日
- 內容概述:鄄城縣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特殊群體優待政策
鄄城縣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特殊群體優待政策
瀏覽量:
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符合以下項目的具有我縣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今年錄取時給予優待: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港、澳、臺考生總分增加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1”,港、澳、臺考生特殊考生代碼為“2”)
2.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增加10分。(特殊考生代碼為“3”)
3.軍人子女考生,指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現役軍(警)官、軍(警)士、改革期間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退出現役1年內(以退役命令為準)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按《菏澤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政聯〔2022〕2號)文件規定執行。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認定,以全軍統一格式和編號的《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證明信》為準,介紹軍人身份信息、配偶和子女情況、服役經歷、特殊貢獻等方面情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中辦發〔2018〕50號)要求,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繼續享受軍人子女同等待遇。具體標準為: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按照當年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A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4”)。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軍隊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按照當年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B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5”)。
(3)駐一般地區部隊的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按照當年錄取分值4%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C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6”)。
4.以《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修訂)》頒布施行為界限,按照《菏澤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工作方案》(菏發〔2022〕21號)要求,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類考生繼續執行“獨生子女和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的子女總成績加10分”的規定。具體辦理程序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中招計劃生育加分工作的緊急通知》(菏人口發〔2013〕22號)規定執行。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又生育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對政策調整后自愿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不再實行獨生子女加分政策(獨生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7”,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8”)。
5.公安烈士子女,按照當年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特殊考生代碼為“9”);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按照當年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特殊考生代碼為“10”)。
考生若同時符合以上多項項目,選其最高項,不累積計算。
特殊考生均需填寫《鄄城縣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記表》(詳見附件2),并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后連同有關證件交畢業學校審核,學校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考生的基本情況在校園網和校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統一報縣教體局。縣教體局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統一在本縣區網站進行二次公示。縣、學校公示時間均不少于7天,公示時要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



魯公網安備371726020001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