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MB2865905E/2024-00718 | 分 類: | 文物保護通知 |
| 發(fā)布機構: | 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3 月 15 日 |
| 標 題: | 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的公告 | 發(fā)布日期: | 2024 年 03 月 15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的公告 | ||
- 索 引 號:11371726MB2865905E/2024-00718
- 分 類:文物保護通知
- 發(fā)布機構: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
- 標 題: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的公告
- 成文日期:2024 年 03 月 15 日
- 發(fā)布日期:2024 年 03 月 15 日
- 內容概述: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的公告
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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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已經(jīng)正式啟動,為全面掌握我縣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情況,做到“應保盡保”,現(xiàn)面向社會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信息,望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提供相關線索。
一、征集范圍
鄄城縣境內地上、地下、水下新發(fā)現(xiàn)的不可移動文物。
二、征集內容
文物是人類創(chuàng)造的或者與人類活動有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文化遺產(chǎn)。不可移動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一)古文化遺址:主要是指古代人類的居住地和生產(chǎn)活動的場所以及在對自然環(huán)境改造利用后遺留下來的痕跡。認定年代上限為舊石器時代,下限為清代。
(二)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類形成的區(qū)域性場所,時代限定為清代(含)之前。
(三)古建筑:主要是指清代及之前建造的主體尚存的建筑,例如民居老房子、寺廟祠堂、影壁牌坊、橋梁等。
(四)石碑或者造型石刻:主要包括建國前樹立的德教碑,廟碑,記事碑,石獅,石虎,石馬,石羊,石柱礎,上馬石,石望柱等。
(五)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xiàn)代重要史跡、代表性建筑,例如會議舊址、烈士墓、紀念碑、革命人物舊宅等。認定年代為1840年至當代。
(六)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觀,古猿、古人類以及與古人類活動有關的古生物化石地點,其他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實體等。
三、線索征集要求
為了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請您在提供線索時提供盡可能詳細的情況描述,包括名稱、年代、詳細地址等。
四、線索征集獎勵
對于提供新發(fā)現(xiàn)文物線索的人員,縣文化和旅游局在調查核實后,給予線索提供人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五、征集時間
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路維民
聯(lián)系電話:13326201850座機:0530-7793158
地址:鄄城縣陳王路656號文化中心三樓
鄄城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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