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678117034K/2024-00661 | 分 類: | 政策解讀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5 月 23 日 |
| 標 題: | 鄄城縣燃氣安全生產舉報獎勵通告 | 發布日期: | 2024 年 05 月 23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鄄城縣燃氣安全生產舉報獎勵通告 | ||
- 索 引 號:11371726678117034K/2024-00661
- 分 類: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標 題:鄄城縣燃氣安全生產舉報獎勵通告
- 成文日期:2024 年 05 月 23 日
- 發布日期:2024 年 05 月 23 日
- 內容概述:鄄城縣燃氣安全生產舉報獎勵通告
鄄城縣燃氣安全生產舉報獎勵通告
瀏覽量:
鄄城縣燃氣安全生產舉報獎勵通告
為加大對燃氣行業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形成“人人參與城鎮燃氣安全”的社會共治良好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全縣開展城鎮燃氣領域涉及安全生產有獎舉報活動。
一、舉報內容
(一)受理范圍
鄄城縣轄區內非法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第三方施工違法違規現象等線索,包括以下情形:
1.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液化氣經營(包括儲存、充裝、運輸、銷售)的企業或個人;
2.液化石油氣企業為無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違規提供經營性氣源,充裝非自有鋼瓶、翻新鋼瓶、超期未檢鋼瓶、檢驗不合格鋼瓶;
3.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內和高層建筑內違規使用瓶裝燃氣;
4.餐飲企業等液化石油氣用戶使用超期未檢鋼瓶、達到報廢使用年限鋼瓶、不合格鋼瓶;
5.使用密閉箱體車輛等非專用運輸車輛運輸液化氣鋼瓶;
6.第三方施工破壞城鎮燃氣管道行為;
7.建設占壓地下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8.其他違反燃氣充裝、銷售、經營、使用等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的行為。
(二)內容要求
舉報內容要真實可靠,相關資料要真實有效。
(三)受理單位信息
1.舉報電話:0530-3137656。
2.受理單位: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3.受理單位地址:鄄城縣濰坊路東、黃河街南鄄城騰宇工貿內東樓。
4.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獎勵辦法
(一)舉報人需提供姓名、聯系方式、舉報點位具體地址等信息。
(二)舉報內容經現場查證屬實后,對同一區域(點位)、同一企業(個人)、同一違法行為的首名舉報者,一次性給予200元獎金獎勵;舉報人對同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不得同時重復舉報,重復舉報不再受理。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經核查,給予第一個做出有效舉報的實名舉報人一次性獎勵。經查證不屬實或無法核實的,不予獎勵。
(三)舉報人在接到領獎通知后,應當在30日內提供身份證原件和銀行卡信息由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轉賬支付。
三、保密規定
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為舉報人嚴格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單位透露舉報人的有關情況;對實施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本公告由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鄄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1月15日



魯公網安備37172602000105號